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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合伙人投资一家公司,投资不到3个月,另一方要做其他事情,另一方要找别人经营,经营失败后,现在对方还没有解决,也不退款,合同已经到期,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5-17 13: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自愿联合。其法律特征是:
    1、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
    2、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
    3、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
    4、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
  • 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集中资产”是证券投资公司背后的核心含义。在投资公司所建立起来的证券组合之中,每个投资者按照投资数额比例享有对资产组合的要求权。
      设立外商投资控股公司资产总额不得低于4亿美元,新政策要求外商申请在中国设立投资性公司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1000万美元,并有三个以上拟投资项目,或者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十个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3000万美元;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
      相关法律知识: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从公司的名称来讲,所谓投资公司,一般主要从事经贸、资产、经营类投资范围,当然主要还要看公司章程中注明的经营范围。
      投资公司是以将货币或资产投向本身以外的企业或个人、并从这种货币或资产的投入取得直接经营收入或通过股份变现实现资金退出的企业法人。  目前在中国的金融市场,投资公司一般以“投资银行”的角色称呼出现,顾名思义投资公司必须拥有大量的自有资金,才能实现真正的投资运作。
    同时,由于投资工作本身的难度还需要另外一种类似中介性质的企业来服务投资公司和企业,因此就出现了目前市场上众多的投资顾问公司,顾问公司并不具备真正的投资能力,只是在投资活动中为项目方和资金方牵线搭桥,并从中收取顾问费用。
  • 公司营业期限到期注销的手续如下:
    一、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形成同意注销清算决议,同时成立清算组。
    二、注销国家税务登记
    1、到税务部门领取并填写税务注销登记申请表。
    2、税务机关登门核实税款(增值税)清缴情况和发票使用情况。
    3、如无问题,税务部门出具同意注销通知单,同时收回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发票购买证,缴销未用发票。
    三、注销地方国家税务登记
    1、到税务部门领取并填写税务注销登记申请表。
    2、若企业所得税在地方税务局缴纳,需要审计事务所出具所得税纳税鉴证报告。
    3、税务机关登门核实税款清缴情况。
    4、如无问题,税务部门出具同意注销通知单,同时收回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发票购买证,缴销未用发票。
    四、连续三次登报声明公司注销事宜,以通告相关单位清算往来款项。
    五、清算组清算债权债务、进行资产分配清算,编制清算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六、到工商局领取并填写注销登记申请表
    七、携带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工商注销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清算审计报告、国/地税的同意注销通知单和登报声明的报纸到工商局办理工商注销手续。注意:税务注销的基本顺序,先清算销售环节的税金(营业税、增值税等),最后清算企业所得税。根据公司的性质,税务注销顺序可能有所不同。
  •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清算程序合伙企业,清算程序可分以下四个步骤:
    (1)变卖企业资产;
    (2)确认清算损益、支付清算费用;
    (3)收回债权、清偿债务;
    (4)分配剩余资产。
    因为现金是最容易分配的资产,所以合伙企业在清算时,通常需将资产全部变卖,然后再加以分配。合伙企业资产的分配顺序如下:
    (1)偿付合伙人以外的债权人债权;
    (2)偿付合伙人债权;
    (3)按资本余额分配剩余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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