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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3月12日象公司递交了辞职信,但是当时老总以我手上有个订单较烦琐公司暂时无人可以接手要求将此订单处理完后方可离职,出于道义我同意了.其间由于客人一直不通知出货,故该订单一直到4月底都未出货.而后我以找到新工作并新单位要求上班为由向老总提出正式离职,老总同意,并将此订单交接给公司其他同事,5月10日正式离职.离职后公司人事要求到单位签退工单,当时由于我不在当地,所以是由该公司以前的同事代签的(之前人事部短信通知说可以本人也可他人代签),不过该退工单当时我没有留底.但是在我正式离职后,该订单出现问题客人提出索赔, 公司以需要我协助处理此事件为由扣押我4月份的工资以及我的人事档案.

国际贸易 2018-09-04 1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辞职并不需要单位批准,只要员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而员工在重病期间,应该请假治疗。如果员工辞职之后,单位是不会再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就不能使用医疗保险进行结算医疗费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1、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予支持。因此你可以随时走人。
    2、公司应当尽快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3、公司不肯让你走的话,要么与你签订续约合同,要么你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为你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除了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外,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承担第二个月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双倍工资。
  • 关于员工辞职的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1、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补偿。一般公司会提前30天征询你本人是否续签的意见,员工应当照实答复是否续签。  
    2、员工主动辞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补偿方案,实现离职。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只要员工按法定程序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滞留员工,除非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才可以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有的岗位因涉及机密等,需要提前通知,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但是员工必须履行提前30天书面辞职及交接工作等法定程序,否则要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劳动者擅自离职单位怎么处理:  劳动者擅自离职是指其未向用人单位提出口头或书面辞职报告,而随意离开所在单位及其所担任的工作职务或岗位的违法违约行为。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教育劳动者自觉守法、守约的同时还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和第39条第2项的规定制定好内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擅自离职的行为作出限制性和处罚性的规定。这种违法的行为往往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因此用人单位还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2款和第90条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针对擅自离职行为的损失赔偿条款,能计算出损失额的,可要求其按实际损失额赔偿,无法计算损失额的,可约定一个具体的索赔数额。还可依据该法第91条的规定,要求招用该擅自离职、尚未与本单位结束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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