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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否接受农村建筑物产权的所有权

房产纠纷 2020-05-16 0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产权归属是以房产管理部门下发的房产证为准,如有产权共有人,其权益可按双方(或多方)议定比例申报办理产权证,没有权益划分比例的,权益双方(或多方)将平均分配权益。
      
    1、产权登记部门一般以《购房合同》上载明的购房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登记。
      
    2、如果购房人在登记时申请添加自己亲属或者他人名字的,在办理房产证时可以根据购房人的意愿添加,其他共有人一并到场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3、夫妻双方一在婚前取得的房产或者以一人名义登记的房产,双方可以到产权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添加名字,重新取得房产证。
  • 房产产权发生纠纷的,建议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协助,争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 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条例》,房屋产权一般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如果遇到房屋产权纠纷问题,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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