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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问婚前,男性父母要买房,先付定金,买房合同写上男人的名字,婚后办理房产卡有我和他的名字,婚后,男性父母付最后一笔钱,这是一个共同的财产吗?

离婚 2020-05-22 1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房产能否分割,需要确定是否能够将房屋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国家实行住房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
      所以,一方父母婚前出资购房,如果房产证的登记人是这一方名字,住房就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父母出资属于对这一方子女的赠与。
      若房产证的登记人是小夫妻两位名字,住房产权就属于小夫妻共有。父母出资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父母对两位的赠与。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您好,婚后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婚前买的房子,一般属于婚前一方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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