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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职十五个月,企业每个月扣有关个人社保,但沒有交纳到社会保障卡上来,去问企业只同意补缴近期三个月的个人社保,我想问一下依照法律法规我该怎样维护保养自身的合法权利,企业只补缴三个月是否合理合法?

劳动纠纷 2020-05-18 11: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补缴社保怎么办理?各地方各不相同,以北京市为例:北京企业补缴社保办理程序:
    经单位申请,可补缴当年度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须同时补缴),跨年度补缴须到北京市崇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申请补缴。
    1、存档卡(IC卡)。
    2、填写《北京市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表四)3份,单位盖章;
    3、填写《北京市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1)3份,单位盖章;
    4、填写《北京市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2份,单位盖章;
    5、填写《北京市用人单位与参统人员补缴失业保险费明细表》2份,单位盖章;
    6、填写《北京市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表》2份,单位盖章;
    7、填写《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基金单位补缴表》2份,单位盖章。
  • 可以要求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按照目前司法实践,你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给你补交社保,一个月后无果,你可以以单位未依法购买社保为由提出被迫辞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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