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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一下,我爱人2008年在**保险公司买了一份分红保险,保险合同里面规定了相关的重大疾病理赔条款。今年5月份我爱人因身体不舒服去省人民医院检查被确认患上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临床表现与检测结果都符合新华保险公司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的赔理条件,但我在五月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却以肌酐清除率持续不低于30ml/分为由拒赔,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是否可以上诉法院,胜诉的机会又有多大?

保险纠纷 2018-09-04 23: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在购买和同的时候都需要签订有效的保险合同,而保险合同是具有法律的效应的,如果保险公司没有按照合同进行赔偿,那么我们是可以起诉保险公司的。
  • 一般正常流程为:
    1.报案(在寿险中大多数情况报案不是必须的)
    2.保险公司核实、查看(财险和寿险的具体方法会有一定区别)
    3.递交理赔资料
    4.保险公司核赔审核并按照保险责任计算赔付金额(大额理赔与可疑理赔需要再次查验)
    5.下发理赔通知书(或赔付或拒赔)
    6.结案
  • 处理环节:根据合同约定找出拒赔论据,是不属于保险责任还是免责范围内。
    通知环节:根据《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拒赔结案后三日内必须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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