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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男朋友一起出资买房子,写着财产权名字的我的名字,现在我们分手了。 这房子怎么办,我想还回我出的钱,财产权的名字可以改吗,结果还没交房子,还是付了贷款,才给了两个月

离婚 2020-05-23 21: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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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 向对方主张返还你出资部分。
  • 你好,可以要回你的出资,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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