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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 我们是广播员,然后写几个字,内容都听当事人说,然后发送朋友圈,然后在微信群中转发给别人,没有恶意诽谤也没有恐吓,10分钟内删除,不让群中转发给他们,有什么事吗?

综合法律 2020-05-24 10: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各种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者敲诈勒索,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地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受到侮辱诽谤时,要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委托律师起诉维权。
  • 遭人诽谤的当事人要维权,建议最好与相关专业律师咨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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