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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用人单位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6-27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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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用人单位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一般会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将主要负责人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拖欠工资仲裁需要的材料一般包括劳动合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等。

  一、如何应对用人单位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

  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后,发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将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七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用人单位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用人单位有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可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媒体公开曝光。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应当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拖欠农民工工资需要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具体情形,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二、拖欠工资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2..受委托代为仲裁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3.证明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或事实劳动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4.与仲裁请求相关的其他材料。

  三、拖欠工资申请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拖欠工资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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