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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求你帮忙,商量一下,我现在离婚了,有个男孩,今年9岁,给了男人,我一次给了他抚养费,现在假期想带孩子出去玩,男人不给我带来,法律上有这个先例吗? 什么?什么?谢谢

离婚 2020-05-28 20: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家暴离婚的,法院在判决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上一般遵循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即从夫妻双方的经济实力、受教育程度、有无不良嗜好等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2、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一般在怀孕期间是不允许判决离婚的(除非女方坚持提出),而且腹中之子按照我国法律还不能算是法律意义上的人,故无评价其抚养权的前提。即便怀孕期间离婚了,亦可抚养方依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
    3、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1、 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中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 1、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如果觉得抚养费过低可以起诉追加抚养费,男方的收入证明拿不到,可以求助于法官,请法官去对方单位调取。抚养费最多可以争取到其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但如果他收入过高,法官可能要适当降低一下。
    2、让男方一次性缴纳实际上对你不利,法律也不支持。建议你还是让他一年一交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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