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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公司签的是劳务合同,现在公司解除合同,我的工资是1122他们收税,我已经在公司工作了四年半了,以前没有收税,这个月没有收税,我觉得不合理。 感谢您的商量

公司税务 2020-05-28 09: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2017员工的工资扣税标准  工资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二、2017员工工资交税计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三、2017员工工资纳税税率表  2017员工实行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 个人税收筹划:因为月工资薪金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而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则类似于全额累进税率,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比较特殊,所以尽可能多安排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及尽可能少安排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收筹划思路都是错的,我们对全年一次性奖金和月工资分配的基本思路是在假设去年总收入按月平均发放的基础上,将月工资适用的最高税率的部分依次转移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转移的限额为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的税率低于或等于测算最低税负点。
  •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应纳税款可以与当月工资应纳税款一并代扣代缴。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的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代缴。
    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与经济补偿金同时结算当月工资的,当月工资按照税法的规定,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以与经济补偿金税款一并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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