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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丈夫在结婚前用贷款买的房子,去年我们结婚了,但贷款没有还清,继续贷款还清。 我想问问这房子是我们的共同财产还是结婚买的房子,写一方的名字,写双方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 2020-05-28 0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 如果是婚前全款买房,则增值部分为其个人财产;如婚前为按揭买房,婚后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如果是婚前全款买房,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如果是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则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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