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律问答

北京
问题分类
为什么偷渡被定义为刑事案件?
偷渡属于刑事还是行政,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仅仅是个人单纯的偷渡行为,行为并不涉嫌刑事犯罪,属于行政案件;2、如果是有组织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则可能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则属于刑事案件。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侵害的客体为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3、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4、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今年社保交了500元。还能退200元吗?
法律分析:退保退回多缴的费用。不同地方重复进行了投保,退保程序如下:到原单位所在社保局打印缴费清单,并盖章,证明你在那里有买社保。如果原单位和现单位是一个社保局,就可以不用此步骤。现单位填写退费申请表,到社保局办理退费申请手续。社保审批同意后,现单位到地税社保征缴大厅办理退费手续。手续都是新单位帮办的。可以退回单位和个人多缴的全部费用。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文件规定,参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参保人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我儿子和别人玩的时候烧了车。我们该怎么办?
人为烧车案处理如下:1、受害人可以在案发地的公安机关直接报警,不用其他手续;2、放火烧车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还是属于犯罪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放火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条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2、客观条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主体条件,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条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事业单位退休年龄以身份证还是档案年龄为准?
一、退休档案年龄的认定是以档案为准还是以身份证为准1、对退休档案年龄的认定是,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2、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3、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职工退休的待遇一般有哪些二、职工退休的待遇一般有哪些1、退休只有退休金和医疗保险。1、退休只有退休金和医疗保险。1、退休只有退休金和医疗保险。2、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基础是社会平均工资,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新人”为例,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养老金=(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我在网上跨省被骗80元,报警有用吗?
网上被骗后应当立即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如:通信记录、聊天记录、转账或汇款记录等。有具体对象可选择起诉。各地的标准都不一样,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涉嫌诈骗罪,应当刑事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电瓶车撞人需要先交医药费吗?
电瓶车交通事故医药费赔偿的结案方式:依法应由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由法院就事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作出判决。审理期限:1、当事人签收交通事故认定书,达成赔偿协议的,结案期限为10日左右;2若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赔偿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诉需要6个月左右结案。法律依据:电瓶车交通事故医药费赔偿的结案方式:依法应由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由法院就事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作出判决。审理期限:1、当事人签收交通事故认定书,达成赔偿协议的,结案期限为10日左右;2若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赔偿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诉需要6个月左右结案。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我正在参加C1考试,现在无证驾驶摩托车被交警检查!会影响C1考试吗?
法律分析: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抓会影响到考c1驾驶,无证驾驶摩托车会按无证驾驶来处理,交警有权对其罚款或者有拘留。在学车期间无证驾驶被交警查到了会对学车有影响,学员应当在收到交通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缴纳罚款并接受处罚,处理完交通违章后,可以继续考取驾驶证。只有在学员存在交通违章未处理的情况下,才不能考取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