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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在村里的一个小型建筑工人在一个个人合同中靠墙工作,工人的头和一个工人用电钻墙刑事拘留,我们还起诉民事赔偿,现在判决出来了,给我父亲50%的责任,你认为责任判决是公平的吗?如果我们继续起诉,责任可以减少吗?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在村里的一个小型建筑工人在一个个人合同中靠墙工作,工人的头和一个工人用电钻墙刑事拘留,我们还起诉民事赔偿,现在判决出来了,给我父亲50%的责任,你认为责任判决是公平的吗

交通事故 2020-05-29 08: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分两种情形,如果是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能用刑事强制措施来代替;如果是刑事拘留,也符合监视居住条件,可以依法变更为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诉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你好,积极配合一下吧,毕竟只是拿个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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