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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离婚调解,婚前财产归小孩,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性,结婚前负债所有归我、如今另一方已婚前同居、我能规定婚前财产切分吗

离婚 2020-06-12 20: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自愿赠送的财产,可依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有关规定处理,即“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退还”;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未婚同居财产具体如何分割:  
    1、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  
    2、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  
    3、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 婚前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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