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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有一处房产要卖 房产证上不是我的名字 买方交给我定金后我给写了张收条并在收条上签下了我和买方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并按手印 收条上还注明如我反悔不卖的话定金要双倍返还 收定金当时跟买方说明过房产证上不是我的名字但没有书面证据 4天后我父亲改变主意不卖了 我与买方多次协商未有结果最近也没有联系 现买方要告我诈骗罪 并要我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纠纷 2018-09-05 1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根据购房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及定金退还条件的约定而确定。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如果买方在签订购房合同后支付了定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出现合同中约定的买方可据以解除合同的违约行为,且买方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退还定金的,卖方应当向买方双倍退还定金;如果卖方不存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行为,且合同也无约定需要无条件退还定金的,买方主张退还定金的,将得不到法律支持。
  • 就卖方来说, 一般卖方想违约不卖了,合同是不能履行了,只能解除合同,根据合同上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1、房子卖了没过户,现在能否要回来要根据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来确定。
    在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不能要回房屋;在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能要回房屋。
    2、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那么房屋是不能要回来的。虽然从物权法的角度讲,房屋的所有权尚发生转移,但是,买主可以根据有效的买卖合同,要求卖主履行协助办理过户的义务,这种情况下,卖主应当履行过户的协助义务。
    因此,也就不能要回房屋了。
    3、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仅从物权法的角度讲房屋的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而且从合同法的角度讲,买主也无权依据无效的合同要求卖主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因此,在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卖主能要回房屋。
  • 你好,房产证和身份证上的信息一定要一致,名字一定要是一样的,如果出现异常,建议你看看是哪一方搞错了,找房管部门或公安机关解决。这个需要你们拿着身份证和户口本,购房证明等单据去房产局说明情况,重新补办房产证。
    请到房产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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