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点击“我要咨:我是户主,由于是拆迁安置房房产还没拿到,但资料被别人拿去了,资料上没有户主的签名,但有户主的家人的名字,①如果资料被撕了,以后去领房产证可以领吗?②如果这房子被别人卖了(资料卖了),这房子还是我的吗?我该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18-09-05 1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二手房这样的不动产来讲,要想获得其所有权,光是进行交房还不够,必须要到房管部门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然后领取房产证。一般二手房在过完户之后,房管局会给你一个取件单,上面有具体的领取二手房房产证的时间,最长的也不过15个工作日。
  • 安置房内的公共设施被盗,警察现在还没有破案,楼梯使用人可以要求物业先给予修理好,等找到小偷,再由物业和小偷追诉。如果现在还没有物业入住,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修理责任。
    物业公司对小区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的职责和安全保障的义务,因此,应由他们先承担责任。法律链接:《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