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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出钱买的房子,房产证写的哥哥的名字,土地证是我爸爸的名字,后来父母让我给哥哥了一半的钱,房产证给了我,至今未过户,父母现在与我住在一起,后来哥哥反悔了,从我家偷走了房产证,当时我上班了,父母也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还能要回房产证吗?哥哥的行为犯法吗?这个房子到底应该归属谁?

房产纠纷 2018-09-05 19: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房产证已经过户后,土地证过户还需要:
      
    1、过户好的房产证,户主的身份证、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户口本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地部门申请测绘、评估,出具测绘图和评估报告;
      
    2、带上测绘、评估、出具测绘图和评估报告、房产证、户主身份证、户口本、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办理;因为房产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20元)即可。
      
    二、注意事项:各地方的政策不一样,办理的方式也不一样,建议办理时到当地的房管部门咨询下。
  • 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契税发票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原房主已办理土地证携带土地证原件,如原房主未办理土地证还需到房产交易中心七楼档案室调取原房主的房改价格审查表一份,按照契税发票上的计税金额的1%收取土地出让金。
  • 既然未公正,未过户,就只是口头赠与或其他简单的赠与,老人可以撤销,并在公证处公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亲近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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