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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暑假工人,我在工厂工作了半个月,但我不想这么做。我没有签合同。我想去。如果他们不给我辞职信怎么办?如果他们能的话呢?

合同纠纷 2020-06-05 09: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不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不用担心,用工的法律风险在用人单位。
    2、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定的,从用工之日起就应当建立,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办理是违法的。不按月支付劳动报酬也是违法的。
    3、等到你什么时候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你再提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后支付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充办理所有社会保险。
    4、如果单位不予支付,申请劳动仲裁,百分之百胜诉,现在不用着急。但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5、单位的违法行为还可以作为你合法辞职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可在提前三日内,单方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过后,可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申请,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论在试用期间,还是试用期过后,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要结算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应得的报酬。
  • 你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厂拒绝支付工资的,你可向劳动局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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