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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在开庭审判过程中与案件准备有何区别

刑事辩护 2020-06-19 07: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公诉案件,开庭审理时,对方不愿意全部赔偿受害人损失,依法是不能从轻处罚,同时宣告缓刑的。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达到民事部分和解,化解矛盾的,犯罪嫌疑人才可以从轻处罚。
    不理犯罪嫌疑人,让法院判决即可。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 《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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