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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高速公路占用耕地如何补偿

征地补偿 2020-06-10 18: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或一方与其家庭成员共同承包而享有的经营权,应确认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因为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方是以家庭为单位,按家庭成员人数确定土地面积,没有成为家庭成员的夫或妻一方,对另一方在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享有财产权,不能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当根据土地承包的情况,可以分开由双方分别承包,也可以将土地由一方承包,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司法实践中,情况较为复杂,应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 要结合当地的补偿标准确定,可以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 每个地方的标准都不一样,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方案确定,一般政府会进行公告通知,未及时公告的可以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查询。认为过低不满意的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合法方式争取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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