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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购买房屋一处,协商贷款并卖方协助办理贷款签字等手续,截止到现在房屋过户等手续办理齐全,只剩下卖方到银行办理贷款接收账户和签字确认手续,但是一直借口不去办理,并表示他们贷款是我们自己的事情,他们没义务帮助我们。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8-09-06 0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房不一定需要本人签字,。  
    1、买房子一般可以让亲人代签,前提是在你知情的情况下。否则此合同无效。
      
    2、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所谓商品房预告登记,就是在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办出房产证之前,到房屋登记部门预先申请、主张自己对所购房屋的物权。预告登记可以视作一项准物权,购房人办理预告登记相当于给自己拿到房屋产权加了把“安全锁”,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其后的买卖是无效的。
  • 房产过户的材料准备主要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二手房屋过户手续费  
    1.过户费包括买卖双方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主要是缴税。  
    2.买方缴纳:契税(房价的
    1.5%)和印花税(
    0.05%);卖方缴纳:营业税(不足五年的房产按房价
    5.5%缴纳,如果房产证办理已满五年,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增值额的20%或房价的1%)。  
    3.房改房的土地一般是划拨的,因此在领土地证时,还要缴纳地价3%的土地出让金。  
    4.房价可以,此类房子只要有产权证并允许上市,一般不会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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