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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是门市房可开发商给我们办的房证是经济适用房,还没有给我们土地证和土地转让证,我的门市是一二楼连体的,可二楼我们交的也是门市的价格这样对吗?我们买房时开发商说:这栋楼的使用年限是30年,可我们到国土资源局一问他是租用的,才三年的,我们的房子是门市房,房证上是不是应该写商服吧?我们付的房款开发商也没给我们正式的发票,我所说的这些事开发商说都不管了,我们可以告他吗?请告诉我怎么办谢谢

房产纠纷 2018-09-06 06: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除了下面的房子外:
    1、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
    2、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房屋不得转让;
    3、权属有争议,尚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的房屋不得转让;
    4、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
    5、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不得转让;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其他房子均可以转让
  • 土地证办理注意事项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4、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5、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 房地产开发商违约的情形
    1.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我们在选房、签订合同时,正是对房子的面积和质量确定下来,而实践中,譬如承重墙、梁开裂;外墙、外窗、卫生间渗水;墙面不垂直;大面积的空鼓等情况出现,这实际上开发商违约的表现。
    实践中,针对房屋质量的问题,具体可以分两类情况处理:
    一是普通的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有质量保修的责任。
    二是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譬如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买房人可主张退房和赔偿损失。
    2.房产证逾期未办下来的
    逾期办证的,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逾期办证超过一定期限,买房人可以主张退房,如实际损失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可以按实际损失来主张。
    3.如宣传与实际交付的房子不一致
    房子的地理位置、基本价格、面积、户型、装修标准、小区绿化、物业管理、周边配套等与实际不符。
    这种情况也常见,很多人以为是虚假宣传,见怪不怪,实际上是开发商违约!
    4.不合理收费
    出现了合同约定以外,又没有法律依据的收费,譬如手续费;面积补差款;产权代办费;产权证分户图表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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