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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丈夫来到我家。他能把离婚的孩子都给她吗?

离婚 2020-06-09 14: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家暴,女方提出离婚。女方对于此项的权利集中在可以索要赔偿。
    法律依据为《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等内容。
  • 可以。离婚时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法律不禁止这种行为。孩子已经成年的话,可以直接过户给孩子。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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