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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你好。 我上个月交了一万美元的房子订金。 方式约定对方可以交易。 我们约定的是12月支付房子的全额。 现在的问题是房子暂时过不了家,我们想退款,对方不想全额退款,收五千元。 我觉得不行。 你希望她全额退款吗?这样有法律支持吗?律师先生,你好。 我上个月交了一万美元的房子订金。 方式约定对方可以交易。 我们约定的是12月支付房子的全额。 现在的问题是房子暂时过不了家,我们想退款,对方不想全额退款,收五千元。 我觉得不行。 你

消费者维权 2020-06-15 12: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在当前房地产行情剧烈变化的形势下,买卖房屋退定金的纠纷层出不穷。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在极特别的情况下除外。另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有责任承担,双方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简单点说,只要是在你们还没有离婚时丈夫所借的钱你都要承担连带责任,就算你们之间有约定财产分开债务自理并做了相关公正,哪怕那房子和一部分存款是你的婚前财产,但如果你不能证明债权人知道这个约定,那你也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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