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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截取他人信息中的聊天记录,披露这是否侵犯了隐私权,以及对侵犯的惩罚

离婚 2020-06-18 13: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涉及隐私权内容主要有如下条款: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由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有权等权利。
  •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私人领域、活动、信息进行相关支配,排除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A的聊天记录是其个人通信秘密,除非国家相关权力机关依法调查,其他任何单位、个人均无权获知该信息,更不能将该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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