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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在西三环有一套公寓单元。我们有四个孩子三个男人一个女人,老人一半不能说话,我想问,老人在那里,我们是50%,不是每个人?如果老人没有,我和孩子们怎么分配?我该怎么写遗嘱?

离婚 2020-06-12 07: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产继承以公证遗嘱为准。
    继承一般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有遗嘱的,应当按遗嘱继承,如果遗嘱有录音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有公证遗嘱等遗嘱,应当以公证遗嘱为准。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遗嘱可以自己写,也可以请律师代写。最简单的遗嘱,是请律师代写。遗嘱只需要写清楚继承人、被继承人、遗产、处理遗产的结果,最后由您签字。如果您不会写字的话,那么您也可以录音,录音遗嘱也是同样有效的。
  • 书写遗嘱,首先要写明遗嘱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等信息。接着写: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某,下面就写明财产的详情。
    最后,遗嘱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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