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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情况是这样的:家里有父母、哥哥和我(男)4人。09年买的房子,是在家乡清远的。首期是父母一起出的,房产证写哥哥的名字,现在房贷是我和我哥一起出。那时的想法是这房子给父母养老的。现在我和我哥双方都有女朋友(未婚),我女朋友有些意见——房产证没你的名字,你却帮忙供房,于理不合啊!现在的问题是:(1)怎样做才能保障我的权利呢?(2)房产证是加上我的名字是否影响我第在广州购房?(3)将房产证的名字改为我爸的名字,是否要交税?(4)怎样处理,才能使4人的权利得以保障?恳请回复!不胜感激!

合同纠纷 2018-09-06 14: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根据相关规定: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当事人递交材料证件提交过户申请之后,房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可以办理完毕新的房产证。
    2、同时购买二手房需要缴纳的费用有以下几种:
    如有办理二手房银行按揭,则需要缴纳:
    (1)商品房案值评估费,一般是总房价的 3 ‰~5 ‰。
    (2)银行按揭抵押公证费。抵押公证费是贷款额的 1 ‰,一般情况下,不足 200 元的按 200 元征收。
    (3)按揭合同工本费 380 元 / 套。
    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纳的税费:
    (1)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3元/平方米交纳
    (2)营业税。营业税是成交价的
    5.55%,征收标准分两种情况:满 5 年就免征,不满 5 年要全额征收。
    (3)工本费。工本费是每本 80 块钱。
    (4)个税。个税即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为成交价的 1%。满 5 年的商品房一般情况下是免征个税,不过前提是要看原房东名下有几套房,如果是唯一住房即可免征,相反就要征收 1% 的个税,未满 5 年的商品房不分首套二套都要征收。
    (5)买卖公证费。买卖公证费的是公证书上成交价的 3 ‰。
    (6)契税。契税分两种情况来征收。首套房 90 平方米以下的契税为成交价的 1%; 二套普通住宅不论面积大小契税都为成交价的 3%。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这是公民依法办理姓名变更的最直接的法律依据。
  •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 夫妻婚后购麦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份身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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