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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我母亲的户口是农村的所在地延吉,我和我父亲的是非农所在地是白山市,现在我和父亲都在母亲所在农村。为了方便想把户口落在母亲的户口本上,请问都需要什么条件。我们只是迁到母亲的户口上不是要改成农村户口。需要开准迁还有结婚证明。(我和我父亲不是要转成农业户口还需要村里开证明或者全村同意么?)如果户口落在了母亲户口本上,我和我父亲有权利在这个村子承包土地和居住吗。村里有义务劳动的时候我们需要去么。村里发好处的时候我们能享受到 吗。。。跪求专业人士解答!!!

离婚 2018-09-06 14: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没有户口本的,属于手续不全,不能协议离婚。
    2、协议离婚时,需要到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3、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员需要查验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后才能办理。没有户口本的,属于手续不全,不能办理离婚登记。
    4、建议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补办户口本后,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 领取结婚证的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符合一夫一妻制度。


    3、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双方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5、双方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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