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有一朋友她和老公经人介绍结婚,婚后一直无感情,现育有一女五岁多,男方在外找了个相好的。生下女儿后夫妻关系就已经是名存实亡,现在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因抚养女儿未参加工作,无收入,不过村里出让土地分得土地培偿款每人十万多,女儿也有。男方帮他父亲做点生意,收入不明确。还有男方父亲分给男方三四间房子,一间值四五十万以上,房子可能未做房产证,还在男方父亲名下,不过有分房协议. 请问离婚后女方能分到多少财产,还有男方在外有第三者但现在还没有证据,第三者人是看见过也有她的照片,能得到另外的赔偿吗?女儿由哪方抚养?抚养费是多少? 请各位律师不吝赐教,越详细越好.谢谢!多谢了!

离婚 2018-06-26 06: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1 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要求平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