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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 算不算医疗事故 高血压脑出血病人 住院后 是不是 医生应该保持患者呼吸通畅我爸爸 在住院观察24小时内 发生 呼吸困难 夜班医生 我叫他 第一次 他来看说 拍拍背 走了间隔有5分 我看不行 第二次叫他 来看看说吸吸痰 走了 护士吸了两下 没吸出多少走了间隔有进5分 我看脸色有些紫 第三次叫他 来了 说做做雾化 走了 间隔进五分钟 第四次叫他 我说不行上呼吸机吧 他说 人机对抗 昏迷的才可以 我说那你想办法 他说有办法切喉管 这种有意识的病人 太可惜 做做雾化 走了 第五次叫他 人脸憋得发紫 他慌了 吸痰 已经不行了 心率 没了 开始抢救 人工复苏心脏 皮球 叫医生 插管(有进十分才到) 不行上呼吸机 等电梯 上去有近十分钟 上到七楼 开始有了呼吸 回来后 没意识 抽搐 (后来 才知道 是缺氧性脑病 4--19 无意识)求助我该怎么处理 比较好

医疗纠纷 2018-09-06 17: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 第一,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三,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跳过第
    一、第二,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案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做出依法判决。
  •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3~25条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

    (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本条之规定,医疗责任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这里的医务人员是指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疗人员及护理人员;客体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客观方面是医护人员有严重不负责任的医疗违法行为,包括作为的和不作为的行为;犯罪的主观方面是医护人员有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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