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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我通过中介看了一套房子,期间带我看了两处房子,会选定一套住房,和中介签订房屋中介合同,后因我老公不同意买这套房产,且不愿意在商业贷款同意书上签字,(中介答应花100元可以帮我办假的未婚证我没有同意)所以未履行房屋中介合同。已交给房主定金2万元,中介方要求因为我(买方)的原因未履行合同,买方需支付双倍的中介费,协商时我未同意此要求,只同意支付必要的费用看房两间及电话和联系业主签约的实际费用(签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申请贷款及办理相关房产证都未完成),且要按广州物价局的实际价格付款,双方协商未果,中介房提出起诉

房产纠纷 2018-09-07 02: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新规定广州房屋买卖中介费怎么收?

    广州房屋买卖中介服务收费标准:

    一般代理双方的中介费不超过交易金额的
    2.5%,独家代理的不超过3%。卖方或买方当事人到期未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当每日按未支付款
    0.05%的标准向中介方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可按中介服务过程的不同阶段对中介服务费分别约定、分次收费,使中介收费透明化,以维护买卖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修订的《广州市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亮点如下:


    1、载明服务费用:一般代理双方的中介费不超过交易金额的
    2.5%,独家代理的不超过3%,可分阶段付费。


    2、将房屋有无占用户口、小学学位,是否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等内容列入房屋基本情况,避免内容不明确产生纠纷。


    3、将中介机构的服务内容和违约责任写入合同,以便监督。

  • 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在法律上叫做居间合同。
    当中介人员通过介绍买卖双方,并且达成买卖合同的签订。他们的居间责任就已经完成。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买卖的合同已经签订。
    中介的义务已经履行,这个中介费是合法收取。
    至于买卖合同最后是否履行,这买卖双方的问题。
    所以,你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如果是卖方不履行,则起诉卖方并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与中介费用。
    如果是买方反悔不想买,则卖方起诉买方赔偿违约金与中介费用。
  • 目前的话房屋买卖合同定金是不退的,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 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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