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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又孩子女方提离婚,女方退不退彩礼

离婚 2020-06-21 06: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你们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是可以不退还彩礼的。
  • 结婚一年有孩子并不是离婚彩礼退还的条件,男女结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造成给付方生产困难的,以及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给付方可以要求退还。
  • 彩礼是指男方为了和女方结婚,按照风俗习惯支付给女方或者女方家人一定数额的财物。彩礼与一般赠与的区别在于,彩礼的支付是有目的的,即为了结婚。因此,正常情况下,男女双方既然已经结婚,则表明彩礼支付的目的已经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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