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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4S店买车付了3000订金,现在不想买订金可以退回吗

合同纠纷 2020-07-01 16: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违约赔偿
  •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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