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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有人给我借了二千多块钱,不还,电话不接,我可以起诉吗

离婚 2020-06-24 12: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民间借贷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追讨。
      
    2、债务应当偿还,经债权人催要拒不偿还的,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如债务人暂无偿还能力的,双方可以协商分期偿还。
      
    3、到法院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供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或者借条等证据材料。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因欠款产生的纠纷可有多种解决方法: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起诉肯定是可以的,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涉及金额较大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 借钱不还是可以起诉的,需要注意,一般来说,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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