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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了三个小孩,两个已经成人,第三个因为其他原因落户在朋友名下,现在想恢复母子关系,请问可以通过亲子鉴定就可以恢复法律上的母子关系吗?之前的出生证和户口如何处理?谢谢,急……

离婚 2018-09-07 0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大家不妨在离婚协议格式中添加关于户口问题的特别约定。由于离婚协议书是一种民事约定,故协议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且不损害他人及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就会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大家可以在起草离婚协议时约定对方在离婚后一段时间内自行把户口迁出,否则需要按逾期每天支付一定比例的补偿金(该补偿金并非离婚补偿金)。
    这样约定后,一旦对方拒绝迁出户口,则可以凭此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要求不是对方迁出户口,而是要求对方按约定支付补偿金。这样做,法院就会受理并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而对方面对不断累积的补偿金往往会自动把户口迁出。离婚后户口迁出问题将变得相对简便易行。
  • 亲子鉴定及申报户口需要的资料及手续:
      
    1、带上当事人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及孩子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有)、当地计生部门开具的介绍信等资料;
      
    2、共同去指定的机构(符合条件的医 院等),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的血(液) 样、(毛 发、唾 液、口腔细胞)采集手续;
      
    3、再带上该亲子鉴定报告,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去双方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即可。
  • 孩子需要和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落户,不能单独立户,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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