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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的弟弟欠别人钱,但是去年人死了,债主一直找我们要,我们该还吗

债权债务 2020-07-01 14: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欠债不还一般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对于有能力偿还而恶意欠债的,《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才属于刑法打击的范围。我国《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借款者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借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关系另一方认可),那么未死亡一方则须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有义务偿还的。如果死亡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个人之债的,那么另一方当然没有义务偿还。
    因此,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向生存一方要求偿还债务,若属于夫妻一方债务则由死亡一方的遗产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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