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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在南宁开公司钱不多,夫妻签字借款,老婆上班的,这笔债务离婚后由谁承担。但是离婚时老公也认自己全部承担。老婆离婚后是否要承担?夫妻签字借款,这笔债务离婚后由谁承担。但是离婚时老公也认自己全部承担。老婆离婚后是否要承担?

离婚 2020-06-28 1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所以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借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偿还 。除非属于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
  • 婚后的债务一般由夫妻共同承担。除非能证明不是共同债务。
  • 要看借款的实际用途,如果婚后借款为了家庭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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