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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起诉离婚了,我不出庭会怎么判?我不想离婚

离婚 2020-06-26 21: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62条明确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可见,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当出庭是一条原则性的规定。
      但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夫妻一方出于各种目的或原因离家出走长期不归,在家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做出了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同时该《意见》第89条规定:“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说明起诉或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属于一审的,还应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望采纳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应诉答辩的,但经人民法院依法查明的,当事人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的,人民法院会依法准予离婚。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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