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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2019年剖腹产多少天假期

劳动纠纷 2020-06-26 20: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计生政策生育二孩,女方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30天产假奖励。
      第三十条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剖腹产,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 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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