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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厢式货车有交强险商业险,撞了三轮车没保险,我车撞坏了怎么理赔?

保险纠纷 2020-06-25 0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有关规定,交强险的赔付限额如下: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2、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交通事故商业险理赔流程如下:
    1、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2、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
    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
    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3、赔付规定: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3)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4)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5)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时,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6)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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