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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从2015年1月21日到2019年11月21日,起诉从2016年7月18日判决生效至今被执行人无履行执行欹,本金100万元利息1.2分,请问法院判决指定期限5日内付清,如未履行应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应怎么算,是多少呢?请问法院判决指定期限5日内付清,如未履行应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是多少呢?

案件执行 2020-06-27 03: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民间借贷超过约定还款时间,借款合同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年利率24%。
    2、民间借贷超过约定还款时间,借款合同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可以按原约定利率要求支付逾期利息。
    3、民间借贷超过约定还款时间,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息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
    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所以利息怎么算就看你们之间的约定。
  • 这个问题要看什么时候借的钱,双方是否约定支付利息。如果没有约定就不用支付利息。民间借贷,一般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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