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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未报交强险,只报了商业险,我方有人伤,对方交强险能赔付医药费吗

交通事故 2020-07-01 1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2、可以直接起诉保险公司。赔偿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3、诉讼费败诉方承担。
  • 发生车祸后,投保了交强险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交警队的电话,通知其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同时应当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通知其到场勘察,并协商处理赔偿事宜,最后要尽快(48小时内)携带所有相关证件到保险公司正式报案,需携带的资料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例如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调解书、车辆定损单、财产损失清单等等。
  • 交通事故商业险理赔流程如下:
    1、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2、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
    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
    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3、赔付规定: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3)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4)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5)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时,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6)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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