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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想改孩子姓名都需要什么条件

离婚 2020-06-30 1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
    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 你好,户口本上改名字是需要相关的程序和流程,改名字的审核结果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会得到通知的。还有就是改名字在我们的现行法律之内,是只能修改一次的。但是要注意的是一般说来,18周岁以下的人更改名字比较方便,派出所容易批准。
    而18周岁以上的人要更改名字,就会麻烦些。你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和可靠的证据,让派出所相信你改名字是必要的。
  • 你好,对于户口本上改姓名的问题,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正面的书面更改姓名的申请,如果受理的话,就等派出所来通知,要在户口本上修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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