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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车间检验,与今天早上10点多时进行检验的时候发现操工(A)产品有质量问题在要求进行纠正时。对方自己觉得产品没有质量问题,并说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她自己负责。本人因为劝说无效从而找车间主任进行协调。后车间主任要求我过去一起协调的时候对方的(A)的老公(B)就出口大声的责问,后车间主任等人走了以后还对本人责骂。并出口威胁本人实在无法忍受与对方进行对骂。对方(B)就马上过来打了我一拳在我头上。本人因为火大也还击了一下不小心打在了他的鼻子上。后他见我还手又接着对我进行殴打被打了10多下。在边上同事阻拦的情况下,并未造成重伤,(B)见我没什么事直接从地上拿起一个产品(一个生铁炉头)想动打我。我一见对方拿武器了,要是打到人会出人命的,马上就跑了,他在后面追并用炉头砸向我。本人因跑的快未受伤。后直接找到车间主任反映并一起到办公室进行汇报情况。后他应为鼻子流血去医院检查发现鼻骨碎裂了造成了轻伤。请问我这样会进行什么样的刑事判定。。。谢谢!看见的律师请帮我鉴定下最好今天晚上就有答复

产品质量 2018-09-07 15: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协商为好,根据商家提供的“三包”协议来办理,如有质量问题可以退货或者是换货,一般没有质量问题是不能要求退货的。若协商不成,建议到消协投诉。消协仍处理不好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商家进行退货或者换货。
  •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售出的产品具有一般质量问题的,即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修理。
    产品虽然存在质量问题,但经过修理即可符合质量标准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进行修理。
    2.更换。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但通过修理仍不能符合质量标准的,可以要求更换。
    3.退货。
    如果存在产品质量问题严重,难以修复,或者由于修理、更换时间的延误,消费者已不再需要该产品,有权要求退掉产品。
    4.赔偿损失。产品因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毁损或灭失,不能修理、更换或退货的,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另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形式还有支付违约金、重作、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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