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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孩子10岁,在小区的公共器材玩,另外1个6岁的孩子跑到他的身边,健身器材碰到了6岁的孩子,责任如何认定,医药费如何分担我的孩子10岁,在小区的公共器材玩,健身器材碰到了6岁的孩子,责任如何认定,医药费如何分担

损害赔偿 2020-07-03 10: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不属于追究刑事责任,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刑事拘留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开始。
    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是一个过程,自被抓捕之日起,当事人被叫做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叫做被告,直到判决有罪后判决生效,才能叫罪犯,如果判决无罪就会释放,这个过程始终是个追究的过程。
  • 在业主与物业管理者的关系中,物业公司对其所管理的财产有收取管理费的权利,亦有看护、管理、保证其不对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危险和损害的义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或对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存在危险,随时有致害的可能性时,物业公司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维修养护或消除危险,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有关业主应当积极配合。
    如果物业公司知道这种安全隐患或危险的存在,没有及时消除隐患,造成业主或其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物业公司应当对其不作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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