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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了六天,还能改吗

交通事故 2020-07-01 23: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你这种情况应该找劳动部门出面协调处理,工伤未愈造成受伤的地方伤势复发,可申请伤情鉴定,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应当继续接受治疗。
  • 户口问题一般归属公安系统的户籍管理部门管辖,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如果遇到有关改姓名的问题,可以咨询户口所在辖区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科室。
  • 你好,已经登记在户口本上的名字是可以更改的,但是如果要改的话还是要趁早去改,不然以后涉及到到名字情况多一些。希望对你有帮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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