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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驾车在太原市一十字路口,南北走向绿灯直行时由于一辆公交车左转,导致在红灯时我依然行驶在马路中间,此时东西走向两辆公交车分别在我车头和车尾行驶,我当时正慢速的行驶导致刮到车头方向的公交车的车尾,公交车急刹导致车上一名乘客摔伤,并声称其手机摔坏要求赔偿。我当时立刻带伤者去医院检查,车也被交警拖走。现在想知道这个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赔偿的问题,谢谢

交通事故 2018-07-06 21: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乘车人无偿搭乘他人车辆,因所乘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或者与其他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使乘客遭受损失承运人应承担适当补偿责任。但是如果乘车人未经车主同意强行搭乘或暗中搭乘的,因双方未形成客运合同关系,乘车人不能以合同纠纷起诉,只能提起侵权赔偿之诉,要求有过错的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完全的好意同乘,即无偿的同乘人遭受交通事故损害,基本规则是车主应当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出于意外而致害同乘人,也应当承担适当补偿责任,但是这个补偿责任就可以适当降低。
    好意同乘者不能作为绝对免责事由,因为作为驾驶人或所有人,同意他人搭乘,本身就负有安全将他人送到目的义务。不能以是否有偿作为确认这种义务有无的标准。有偿搭乘只是增加了一重合同义务而已,但我们不排除例外情况下好意同乘者可以作为免责事由。

  • (1)及时报案
    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在48小时之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到主责任方保险公司定损
    对于双方事故来讲,必须拨打交通报警台,由交管部门认定双方各自责任,并出具相关的责任认定书。之后由主要责任方向保险公司报案,双方当事人一同到保险公司定损。
    (3)提供齐全的证明文件
    报案后,应当向被保险人的承保公司提供齐全的证明或单据。包括:有效的保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被保险车辆行驶证;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相应的事故证明;因事故而产生的损失清单以及有关的费用单据。
    (4)及时提交索赔单证
    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当在规定期限提交索赔单证。以上手续齐备后,就可以到被保险人的承保公司或有定损资格的汽车专修厂进行拍照、定损、理赔。定损完毕后,即可修理受损车辆。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单证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 发生交通事故刮擦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在车辆修理好后,可凭交警的责任认定、保险公司的定损单及修理费发票等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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