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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年7月在西***医院骨科做了右上臂接骨手术可是在3个月后出现了钢板断裂钢钉脱落的情况于是和**医院协商给我父亲从做手术并免除第2次的手术费但是第2次手术后都快一年了我父亲的右臂依然没有长住拍片子显示基本上没有形成骨痂我又**医院说同意赔偿3万元但不再给我父亲做手术而我提出赔偿15万元不知道我的要求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18-07-06 23: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患者在医院治疗的时候,有些情况下是通过吃药打针无法解决的,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手术治疗。而手术治疗之前,医生都会拿出一份手术同意书要求签名。那么,手术同意书必须签字吗?有些人想要了解不签手术同意书是否可以。
    手术同意书必须签字吗?
    必须签字,不签字医生会不进行手术治疗。医生对患者的身体没有处置权。所以必需有人授权才可以开始治疗,不管是治疗结局是救人还是杀人。
    手术同意书应该由谁签字
    1、手术同意书,由患者本人签字同意。
    本人不能签字或者不适宜签字的,由患者的近亲属签字同意(如配偶、父母、子女等)。
    2、手术后果及相关措施未通过上述途径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对手术造成的非医疗需要的损害,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通过鉴定才能知道医院的责任,医院有过错责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先事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人民法院起诉。

  • 1、手术同意书,由患者本人签字同意。本人不能签字或者不适宜签字的,由患者的近亲属签字同意(如配偶、父母、子女等)。
      
    2、手术后果及相关措施未通过上述途径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对手术造成的非医疗需要的损害,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不过,严格来说,手术同意书是否签字与医院是否承担责任之间没有直接关系。即如果医院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没有给患者造成非医疗需要的损害,即使没有患者签字,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院的医疗行为具有过错,即使有患者的签字,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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