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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女方户口迁入男方,现离婚想要迁回娘家可以吗?都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 2020-07-09 17: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落户申请;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
    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 离婚后女方户口需要从男方户口所在地迁回娘家的,主要流程有:
    1、由女方到娘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
    2、由女方凭户口准迁证,到户口现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3、由女方凭户口迁移证,到娘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4、经过转入地的公安局审核批准后,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亲属户口簿到转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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